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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厅解读10月驾考新标准

2017-09-12浏览:1731

近日,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 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1028-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T 1030-2017)等系列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10月1日起,浙江省将与全国同步实行驾考新标准,新标准实施后究竟在考试中有哪些变化?省公安厅车管所为您详细解读。

1、实施驾考新标准的重要意义

新标准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驾考改革意见的重要技术支撑,对规范考试工作、提高考试质量、提升新驾驶人安全文明素质具有重要意义。新标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规章规范要求,优化调整了考试内容题型、操作要求和评判标准,更加突出安全文明意识考核,更加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更加注重评判科学公正,更加方便群众考试领证。

2、新标准主要是优化调整考试内容、评判标准

新标准主要是简化、优化考试内容和操作要求,对考试管理中的音视频监管、数据存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有考试项目、考试流程、考试预约、考试组织、考试路线、考试车型并没有重大变化。新标准优化调整了考试组织,如调整了小型车科目三夜间考试方式,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大型车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白天考试成绩保留。  

3、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有调整

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中;调整考试内容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

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情景类试题,通过文字或图片、视频等情景形式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考核考生对实际道路交通情况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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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科目二考试更加注重实用性

科目二考试更加注重实用性,最大的变化是倒车入库、桩考、侧方停车、直角转弯、曲线行驶、单边桥、连续障碍、起伏路等项目中,允许适度停车(2秒内)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驾驶操作。对中途停车的,由考试不合格修改为“每次扣5分”。倒车入库、侧方停车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便于考试组织,提高考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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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倒车入库:

一是中途停车由不合格修改为每次中途停车扣5分;

二是新增了时间限制,超过210秒没有完成该考试项目的不合格;

三是新增了控制线扣分项目,两个前轮触地点必须均驶过控制线后,再开始倒车入库,提高考生自行调整边距的能力。

2、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一是新增了停车必须拉紧手刹,否则扣10分;

二是明确了车轮轧道路边线不合格;

三是新增了停车后车身离道路边缘线超过50厘米不合格,在30至50厘米之间的扣10分,而原标准停车距边缘线多远,都只能按照“超过30厘米扣10分”的标准评判,使评判更具合理性。

3、侧方停车:

一是新增了时间限制,超过90秒没有完成该考试项目的不合格;

二是新增了车身不能出线,即行驶中车身触碰库位边线的扣10分;

三是新增了出库使用转向灯扣分环节;

四是中途停车由不合格修改为每次中途停车扣5分。

4、曲线行驶:

项目统一设置为S形,即先左转后右转的行驶路线,其他形状不再使用。大型车行驶时挡位未挂在二挡(含)以上的,扣5分。

5、直角转弯:

一是新增了使用转向灯扣分环节,即转弯前,开启转向灯,完成转弯后,关闭转向灯;

二是中途停车由不合格修改为每次中途停车扣5分。

5、科目三考试更加注重安全文明意识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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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从细节上增加了安全文明意识的考核内容,使考试内容更加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培养考生良好驾驶习惯,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从源头减少“马路杀手”的出现。

一是上车前必须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

二是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掉头新增了“回头观察”动作;

三是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转向灯,以及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的,由扣10分修改为不合格;

四是通过人行横道线和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右转弯项目中,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为不合格;

五是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项目不发布语音考试指令;

六是小型车考试内容“夜间行驶”修改为“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6、我省贯彻实施新标准主要工作措施

近期,各地会陆续通过视频、集中培训等方式,对车管所民警、考试员进行专题培训,对考场、驾校进行深入宣讲,确保掌握新的考试内容、新的评判标准和新的管理要求。各地将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开展场地设施的设置、标线施划,考试系统升级、测试工作,合理安排所辖考场的考试计划。10月1日起(涉及国庆放假,具体从10月9日起),各地严格按照新的考试要求和评判标准开展考试。

最后,提醒广大考生,要理性对待驾考相关行业技术标准的调整,按照新的考试内容、评判标准进行训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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